山东章鼓002598索赔
山东章鼓002598索赔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连杰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12月31日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山东章鼓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6年4月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经查明,山东章鼓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4年,在未真实发生接受维修、技术服务等业务的情况下,山东章鼓确认相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846.27万元,导致山东章鼓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10.37%。
2025年12月31日晚,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已取消起诉的前置程序且诉讼时效今日开始起算,广大股民应尽快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三、谢连杰律师团队
单位名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5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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